2008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购买甲货物,合同标的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标的总额的10%;B公司应在2009年3月1日前交付60%的货物,5月31日前交付其余货物;A公司应在B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清

admin2020-11-20  17

问题 2008年10月15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购买甲货物,合同标的总额为150万元,违约金为标的总额的10%;B公司应在2009年3月1日前交付60%的货物,5月31日前交付其余货物;A公司应在B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清相应款项;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B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E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于2008年10月30日与B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范围。2009年2月28日,B公司依约定交付首批货物,A公司按标的总额的60%予以结算。2009年5月31日,B公司依约定向A公司交付其余货物,A公司虽然接受了该批货物,但未依约定的期限付款。2009年6月15日,B公司分立为C公司和D公司。2010年1月1日,C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和违约金,同时,要求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明,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仅有B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A公司的签章。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C公司要求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C公司无权主张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于一般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题中,由于保证人E公司与债权人B公司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2009年6月11日~12月10日)。由于债权人C公司未在该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A公司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因此,保证人E公司的保证责任免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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