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某供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业务,不享受国家关于粮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7~10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7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花生油2000公斤,每公斤18元(不舍税),已收到全

admin2015-10-16  35

问题  三明市某供销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物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不承担粮食收储业务,不享受国家关于粮食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7~10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7月份销售给消费者花生油2000公斤,每公斤18元(不舍税),已收到全部货款,开出普通发票,合计金额18000元,其余因消费者未索取而未开出发票。
    (2)7月份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免税大豆一批,取得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5000元,大豆已验收入库。
    (3)7月份到邻省茂名市某酒厂销售红酒50吨(该公司未向三明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红酒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00元/吨,由于三明市没有火车站,该公司将红酒运至本省内漷县火车站,并发往茂名市。这批红酒最终被卖至玉溪市某烟酒公司。该公司7月份已收到全部货款并支付火车运费6000元,已收到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4)10月份购进榨油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00元,税款为1700元,支付相关运费2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榨油机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5)10月份该公司装修公司大门,其所属装修公司(独立核算负责该装修业务),收取装修费10000元(包括材料费5000元,人工费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7月份该公司所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950元
B、7月份该公司所抵扣的进项税额是2370元
C、10月份该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700元
D、10月份该公司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714元

答案B,D

解析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公司10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00+200×7%=1714(元)。因为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应税货物按照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该公司7月份所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0×13%+6000×7%=2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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