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张某将其在市区的私有房屋作抵押物,双方遂签订抵押合同。对该项抵押,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

admin2008-04-03  52

问题 张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张某将其在市区的私有房屋作抵押物,双方遂签订抵押合同。对该项抵押,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

选项 A、该抵押合同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该抵押合同无效
B、如果张某的房屋未办理财产保险,银行不得接受该项抵押
C、如果张某的房屋被他人毁损,张某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D、银行不得将其抵押权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答案A,C,D

解析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42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此房地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据此A项正确。CD项分别属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和从属性,为正确选项。B项错误,《担保法》中没有房屋未办理财产保险,银行不得接受抵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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