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作为行纪人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后丙公司违约不履行义务,致使甲公司受到损害。如果甲乙公司未作特别约定,则:( )

admin2009-05-10  22

问题 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作为行纪人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后丙公司违约不履行义务,致使甲公司受到损害。如果甲乙公司未作特别约定,则:(  )

选项 A、应当由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直接追究丙公司之违约责任
C、应当由乙、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乙公司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也应当分担部分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公司无特别约定,行纪人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i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