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国有企业甲与日本一家公司乙于2003年3月在中国境内合资成立一家合资经营企业丙。在合资经营过程中,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但公司乙由于在东南亚投资一收益非常看好的项目,缺少资金,所以拟从合资经营企业丙中抽出自己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在东南亚投资的项目,请判断下列

admin2013-12-28  31

问题 中国某国有企业甲与日本一家公司乙于2003年3月在中国境内合资成立一家合资经营企业丙。在合资经营过程中,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但公司乙由于在东南亚投资一收益非常看好的项目,缺少资金,所以拟从合资经营企业丙中抽出自己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在东南亚投资的项目,请判断下列哪些做法符合法律规定______。

选项 A、与企业甲协商决定减少合资企业丙的注册资本
B、经企业甲同意,向企业甲转让其全部出资额,并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
C、经企业甲同意,向企业甲转让其部分出资额,并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
D、企业甲由于资金困难,故只能接受其转让的部分出资额。在此情况下,公司乙由于急需资金,又将其部分出资额以比向企业甲转让更为优惠的条件向第三者进行了转让,征得企业甲的同意,并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

答案2,4

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合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合资一方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可以向合资他方或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出资份额,但向第三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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