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admin2016-01-14  27

问题 根据2014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选项 A、原告近亲属
B、被告近亲属
C、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D、本案证人

答案D

解析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3l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故A、B、C三项都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是代表一方利益的,同案件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出庭,其证人证言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法庭所采信。故D项不能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选D。(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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