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甲将自己的3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

admin2013-01-05  43

问题 2002年,甲将自己的3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本题中,房屋的几次转让都没有经过法定登记,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应属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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