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只有那些试图宣泄不满的民众才需要监督权,对于生活安逸的人来说,监督权可有可无。请结合宪法学原理对此看法进行评析。

admin2013-09-08  35

问题 有人认为,只有那些试图宣泄不满的民众才需要监督权,对于生活安逸的人来说,监督权可有可无。请结合宪法学原理对此看法进行评析。

选项

答案(1)监督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表达政见的一种政治性权利。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以及国家赔偿请求权这六项权利。监督权构成了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我国宪法对此予以充分保障。 (2)监督权对于宪政建设和政治生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传递民意、吸纳民智,增进公共决策的理性化程度; 2)通过直接沟通与对话,缩短公共权力与民意的距离,防止权力的专横与腐败; 3)培养公民的公共意识、参与意识、民主习惯和民主技能,为实现宪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4)及时宣泄民众的不满,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3)监督权作为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对于任何人,无论他是心存不满的人,还是生活安逸的人,都是必不可少的宪法权利,对于任何公民而言,监督权都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对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对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这不仅可以消除不满,增进社会稳定,还可以保障公民权利免受侵害。 (4)公民行使监督权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也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gJ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