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欲建造一座大型游乐场,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亿元。甲公司一大股东江某将其名下一栋大楼抵押给乙公司作为甲公司借款的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将其对甲债权中的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已通知甲公司,但未办理对大楼的抵

admin2021-06-28  19

问题 甲公司欲建造一座大型游乐场,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亿元。甲公司一大股东江某将其名下一栋大楼抵押给乙公司作为甲公司借款的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将其对甲债权中的5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已通知甲公司,但未办理对大楼的抵押权变更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故江某对转让债权不再负有担保责任
B、抵押权虽未办理变更登记,债权受让人丙公司仍然享有相应抵押权
C、乙公司与丙公司均可对江某的大楼依法行使抵押权
D、如该债权转让未通知甲公司,则该债权转让行为无效

答案B,C

解析 A、B选项考查对于抵押权从属性与抵押权设立要件的体系化理解,具有较大干扰性。一方面,我国不动产抵押采取登记生效主义,除订立抵押合同外,尚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依照登记生效主义,债权转让时抵押权必须办理变更登记才能生效。但另一方面,不应忽略抵押权从属性的相关规定,即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民法典》第407条)。根据《民法典》第547条规定精神,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履行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本题即使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但债权受让人丙仍随着受让债权而享有抵押权。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而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涉及对抵押权不可分性的理解。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1条第1款,主债权人未受全部清偿前,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2条第1款,主债权被分割或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D选项考查对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掌握。根据《民法典》第546条第1款,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需注意,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等于该债权转让行为本身无效。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未及时履行只是使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它并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故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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