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

admin2016-10-10  28

问题 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

选项 A、不直
B、纵囚
C、失刑
D、擅刑

答案C

解析 秦朝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直”,因此C项正确。此外,“纵囚”是指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失刑”是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司法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am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