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 )为申请人。

admin2018-10-30  50

问题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    )为申请人。

选项 A、执行事务合伙人
B、全体合伙人
C、核准登记的企业
D、普通合伙人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Yn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