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法律制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关于法律制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
2019-07-23
26
问题
关于法律制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律制定是一个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过程,因此,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制定的决定性因素
B、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
C、法的制定包括创制新的法律规范,修改、补充现存的法律规范,也包括认可本来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终止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
D、不产生国家意志或者不改变法律内容的活动,不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答案
A
解析
尽管法律制定是一个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过程,但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意的,要以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故A项表述错误。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法律制定既包括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也包括经授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制定活动。B选项表述正确。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法律制定的形式和方式是多样的,包括创制新的法律规范,认可本来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修改、补充现存的法律规范以及终止某些法律规范的效力等。C选项正确。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产生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制定是导致国家意志形成或变更的活动,不产生国家意志或者不改变法律内容的活动,就不属于法律制定活动。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X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2012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3题)
颁布《盗贼重法》的朝代是()(2011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7题)
按照法国思想家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18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是()(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38题)
战国时期李悝作《法经》六篇,其内容属于诉讼法制度的篇章是()(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1题)
2009年底,五位法学教授认为国务院2001年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与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拆迁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这一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启动《拆迁条例》的修改程序,召开专
典卖与买卖最严格的区别在于前者是()
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随机试题
国际分工形成阶段的特点有
男性,54岁。1998年,按FA,B分型诊断为MDS-RAEBt,根据WHO提出的新的MDS分型标准,该患者应归为
A.与相应的椎骨平面相差2节B.与相应的椎骨平面相差1节C.与相应的椎骨平面相差3节D.胸椎10~12之间E.胸椎12到腰椎1之间腰段脊髓位于
阿托品水解,生成的产物是
患者,男,40岁,农民。突发畏寒发热1周,头痛,腰痛,眼眶痛,全身乏力,颜面、颈部及上胸部呈弥漫性潮红,酒醉貌,腹胀,腹泻,现热退,出现神志模糊,血压下降,24小时尿量少于400ml。下列预防措施有误的是
下列有关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包括()
一项对Naota国男女收入差异的研究结果表明,全职工作的妇女的收入是全职:工作的男人的收入的80%。然而,其他调查结果却一致显示,在Naota所有受雇妇女的平均年收入只是所有受雇男性的平均年收入的65%。下面哪一项,如果也被调查所证实,最有助于解释
法律与宗教的区别表现在()。
A、PeterJones.B、BillJackson.C、NickJohnson.D、MikeJaso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