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通过对某工程的投标,获得了该工程的承包权,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价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基础施工时,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该工作延误4天。 事件2: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在应支付工程月进度款的时间内

admin2010-05-06  32

问题 某施工单位通过对某工程的投标,获得了该工程的承包权,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价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基础施工时,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该工作延误4天。
事件2: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在应支付工程月进度款的时间内未支付,承包方停工10天。
事件3:在主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与某材料供应商签定了室内隔墙板供销合同,在合同内约定: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每天赔偿订购方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供货方因原材料问题未能按时供货,拖延8天。
事件4: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冬天继续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了多项技术措施,由此造成额外的费用开支共20万元。
事件5:施工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时,因业主选定的设备供应商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2万元。

选项

答案事件1:建设单位应给施工前段时间补偿工期4天和相应的费用。 理由: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该工作延误,是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2:应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前段时间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的责任。 理由:这是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事件3:应由材料供应商承担违约金,自己承担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理由:材料供应商在履行该供销合同时,已构成了违约行为,所以应由材料供应商来承担违约金;而对于延误的工期来说,材料供应商不可能去承担此责任,反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笋位的合同中,属于施工前段时间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事件4: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的责任。 理由:在签订合同时,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事件5: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的延误和费用的增加。 理由:建设单位分别与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签订了合同,而施工单位与设备供应商不存在合同关系,无权向设备供应商提出索赔,对施工单位而言,应视为建设单位的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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