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某酒店成立于2010年3月并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2010年5月应纳营业税50万元。由于经营情况不够理想,该单位决定采取隐瞒收入的手段少计收入,实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6万元税款。同年10月,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此问题。问: 如果该酒店没有办理

admin2015-09-08  37

问题 案情:某酒店成立于2010年3月并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2010年5月应纳营业税50万元。由于经营情况不够理想,该单位决定采取隐瞒收入的手段少计收入,实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6万元税款。同年10月,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此问题。问:
如果该酒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税务部门查出其少缴税款4万元,应该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罚款。偷税行为处理同(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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