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

admin2018-10-29  38

问题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解析 《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知,选项C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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