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

admin2017-06-19  17

问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6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选项 A、2000
B、2340
C、700
D、1040

答案B

解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2000+340=2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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