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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2-11-11
20
问题
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
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
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
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答案
C
解析
很多考生认为,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区别是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案中,甲显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窃取财物,因此应该认定为盗窃的手段。但是对于侵吞形式的贪污而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将基于职务占有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因此,国有公司的出纳,即使并未使用所保管的保险柜钥匙与密码,而是利用作案工具打开保险柜后取走现金的,也应认定为贪污罪,而不是认定为盗窃罪(参见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3版),第860页)。认定贪污罪的成立,不能仅看行为方式,重要的是是否监守自盗,使用钥匙、密码,还是自行撬开,并不影响贪污罪的认定。
注意:如果这个保险柜不归该出纳保管,他并没有钥匙与密码,仅仅是由于工作上的便利,知道里面有钱而用铁棍撬开取钱的,该出纳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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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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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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