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03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150万元,2004年至2009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除弥补亏损外,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及盈余公积。则200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万元

admin2013-07-29  37

问题 某企业于2003年成立(假定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亏损150万元,2004年至2009年每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除弥补亏损外,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及盈余公积。则200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    )万元。

选项 A、35
B、25
C、15
D、5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利润分配”的熟悉。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5年,因此,该企业2009年实现的利润2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20×25%=5(万元),2009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50—20×5一(20一5)=35(万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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