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表明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就要( )。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表明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就要( )。
admin
2015-07-23
39
问题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表明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就要( )。
选项
A、把效率和公平相互之间的矛盾协调统一起来
B、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C、改革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人分配秩序
D、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人分配调节力度
答案
A,B,C,D
解析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改革现有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人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把效率和公平相互之间的矛盾协调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N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吴某近几年纠集一伙人,在珠江三角洲一带流窜作案,多次抢劫,打伤10多人,赃款数额高达人民币20多万元。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判处吴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案例表明,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
曹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某商业银行贷款3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二年。曹某开办起服装加工厂后,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的利润很低,而曹某又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结果不但没有收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家中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来时,某商业银
地理环境对社会进步的作用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制约。()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有()。
2006年3月10日,杨某在甲市乙县县城某宾馆嫖娼,被乙县公安局永华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3月12日,永华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对杨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决定。杨某认为永华派出所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且自己系第一
星期五下午,社里召开作者坐谈会。到会的有十五、六人。会议的主题是如何迎接市场挑战?五德生教授首当其充。他说:“作者即要有文化意识,也要有市场意识。把读者的心理不把握准,就很难谈得上驾驭市场。”成潜教授刚刚从北京甫抵上海。他在发言中强调出版社要提高主体意识,
假设某公司已取得一幅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其将来不可采取以下哪些方式处分其土地使用权()。
远程电力传输一般采用50~100万伏的高电压,其主要原因是()。
甲公司与乙村村委会开办的经济开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生产新型化工原料。由于资金紧缺未建污水处理池,丙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接排人小河。村民黄某听说此废水经处理可以代替氨肥使用,即购买了多个大铁罐收集等待出售,因铁罐腐烂,废液渗入院中水井,引起全家中毒。因废水
下列史书中,属于编年体的是()。
随机试题
美国心理学家华莱士提出的创造过程4个阶段的模式中,准备阶段包括_______,拟定假设条件和研究方法。
患者,男,20岁。建筑工人,不慎自脚手架跌下,造成严重颅脑损伤作颅骨牵引,该患者翻身时应
下列关于糖浆剂的描述错误的是
急性酒精中毒是指由一次饮入过量的酒或酒类饮料,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由兴奋转为抑制的状态。
轻中度低渗性脱水首先补充的液体是
北京大通出口贸易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给香港东升公司,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方式采取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大通公司接受东升公司指定的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大通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必要的商业发票委托中国银行通过代收行
甲集团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主要经营两种业务:一是护肤品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魅力分公司;二是木材的生产和供应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力分公司。2017年,甲集团公司加大了对全集团资产和业务整合力度,确定了“扩大主业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完善内部流程,实现主业
注册会计师在使用统计抽样测试与被审计单位的发票有关的控制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similarity
异步传输模式ATM是以信元为基础的分组交换技术。从通信方式看,它属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