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

admin2015-06-23  25

问题 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

选项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多数人侵权中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解。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共同危险行为成了损害后果。因此,甲、乙承担连带责任。人要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超速驾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个人都分别单独实施完成了危险行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又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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