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9年第1题)

admin2013-09-05  21

问题 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9年第1题)

选项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答案C

解析 2009年考试由于大纲的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的题目比较多,这体现了国家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特点。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由此可知,A项明显错误,“宪法法律至上”非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项也不正确,“宪法法律至上”不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而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D项,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但是“宪法法律至上”不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唯有C项可以成立,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故本题的参考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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