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玉米新品种“中科1号”的权利人,该品种的育种完成日为2010年12月18日,申请日为2011年2月7日,初步审查合格公告日为2011年6月12日,授权日为2012年11月18日。甲公司经营的“中科1号”玉米杂交种因品种优良、产量高、抗病性强等特点,

admin2021-05-27  29

问题 甲公司系玉米新品种“中科1号”的权利人,该品种的育种完成日为2010年12月18日,申请日为2011年2月7日,初步审查合格公告日为2011年6月12日,授权日为2012年11月18日。甲公司经营的“中科1号”玉米杂交种因品种优良、产量高、抗病性强等特点,深受市场上广大种子经销商和农民的欢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5年3月,甲公司发现张三未经品种权人许可,擅自在市场上销售“中科1号”散籽玉米杂交种。张三的销售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植物新品种权,给甲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以张三为被告提起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诉讼,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中科1号”种子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科1号”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何日起算(          )。

选项 A、2010年12月18日
B、2011年2月7日
C、2011年6月12日
D、2012年11月18日

答案D

解析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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