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能否根据天银公司的请求主持调解? 如果汇丰公司收到履行通知后,仍擅自向天银集团履行债务,造成该财产不能追回,法院对汇丰公司应如何处理?

admin2014-05-27  37

问题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能否根据天银公司的请求主持调解?
如果汇丰公司收到履行通知后,仍擅自向天银集团履行债务,造成该财产不能追回,法院对汇丰公司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在这种情况下,汇丰公司可能会承担两种不利后果:第一,汇丰公司应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天银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法院可以追究汇丰公司妨害执行的责任。

解析 《执行规定》第67条规定,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
  依此,汇丰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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