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09-01-15  45

问题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和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
B、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
C、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
D、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

答案2

解析 考查要点是《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民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在我国民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该部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则,这是该部民法典和清末民事立法在立法原则上的根本区别(清末实行民商分立)。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A项表述正确,应予排除。由于采取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因此,除属于商法范畴的公司、海商、票据、保险、商业登记等实施单行民事立法外,通常属于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等内容均列人民法债编,将这部分内容列入民法典其根据在于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等内容与民法总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没有本质的区别。可见,C项表述正确,应予排除。《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国家本位”的民事立法原则(注意;不是“社会本位”和“权利本位”)。因此,D项表述正确,应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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