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2010年10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企业为了尽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2010年10月24日付

admin2013-08-19  30

问题 某企业在2010年10月8日销售商品: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企业为了尽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如买方2010年10月24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    )元。

选项 A、19800
B、23400
C、23200
D、21500

答案C

解析 买方在20天内付清货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因此,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20000×(1—1%)+3400=23200(元)。注意题目中的要求,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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