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2004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
案情:2004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
admin
2009-05-20
24
问题
案情:2004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7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一审法院能否将检察院指控李某的贪污犯罪部分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能。根据《刑诉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A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县工商局和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时,工作人员王某、李某、张某滥用职权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
C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时,有权受理复议申请的机关或者机构是( )。如果C服装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则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述是( )。
某省会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该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王某因私自设照相点被市场管理办公室依据该规章罚款700元,王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倾销进口产品()。
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采用()方式。
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赵某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事务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发现应当对赵某实施逮捕措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在孔某外山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孔某邻居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孔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了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署了一份CIF合同,买卖了3台机车。某轮船公司的“美仑”号负责承运该合同项下的货物。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IF适用于()。
甲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和乙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是关联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两公司于2005年3月合并,改名为丙公司,同时经新公司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丁纺织厂签订一
随机试题
A、IgGB、IgMC、IgDD、IgEE、IgA再次免疫应答产生的主要抗体是
估价对象权利人一般是()。
企业10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210000元,经逐笔核对,未达账项如下: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92000元,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2000元。调整后的企业银行存款余额应为()元。
选择作为替代物的期货品种最好是该现货商品或资产的替代品,相互替代性越强,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就会越好。()
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主要观点是()
法国“洛可可”艺术的主要代表画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学生中常见的一种以注意力缺陷和活动过度为主要特征的行为障碍综合征,通常称之为()。
(02年)设函数f(x)在(一∞,+∞)内具有一阶连续导数,L是上半平面(y>0)内的有向分段光滑曲线,其起点为(a,b),终点为(c,d).记(1)证明曲线积分I与路径L无关;(2)当ab=cd时,求I的值.
下列关于项日整体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30)。
Accordingtotheconversation,whichitemdidthewomanNOTpurchasewithhercreditcar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