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男与乙男共谋抢劫某女教师丙的财物,便潜入该教师在校园中所住的宿舍。乙男在宿舍外望风,甲男持刀闯入丙的房间后,发现宿舍内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没有值钱的财物,为不虚此行便以刀相威胁,让丙脱光衣服以一饱眼福,丙含泪脱下衣服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价值3 000元)
甲男与乙男共谋抢劫某女教师丙的财物,便潜入该教师在校园中所住的宿舍。乙男在宿舍外望风,甲男持刀闯入丙的房间后,发现宿舍内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没有值钱的财物,为不虚此行便以刀相威胁,让丙脱光衣服以一饱眼福,丙含泪脱下衣服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价值3 000元)
admin
2018-05-25
24
问题
甲男与乙男共谋抢劫某女教师丙的财物,便潜入该教师在校园中所住的宿舍。乙男在宿舍外望风,甲男持刀闯入丙的房间后,发现宿舍内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没有值钱的财物,为不虚此行便以刀相威胁,让丙脱光衣服以一饱眼福,丙含泪脱下衣服并摘下手腕上的手表(价值3 000元)放到桌上。甲强行摸了丙的乳房之后准备离开时,又趁丙穿衣之际顺手将手表塞进兜里拿走。甲与乙汇合之后,将手表变卖,获利1 000元,两人各分500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结合刑法相关规定和原理,判断甲乙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甲乙主观上具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着手实施了抢劫行为,因此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并且适用人室抢劫的法定刑。其中,甲成立抢劫罪(中止),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甲完全能够继续实施抢劫行为,却自动放弃了抢劫行为,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并且抢劫中止行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应当免除处罚。乙成立抢劫罪(未遂),因为甲放弃犯罪对乙来说属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没有实现抢劫罪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成立抢劫罪的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甲还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盗窃罪。甲主观上具有猥亵侮辱的故意,客观上以刀相威胁强迫丙脱光衣服并强行摸了丙的乳房,符合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既遂)。甲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趁丙不注意以秘密的方式拿走了丙的手表,成立盗窃罪。因为拿走手表的行为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压制丙的反抗,所以不能包含在抢劫罪中,而是另行成立盗窃罪。 (3)乙不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盗窃罪,因为乙和甲只有共同实施抢劫的故意,没有强制猥亵侮辱的故意和盗窃的故意,甲实施的猥亵侮辱行为和盗窃行为属于过限行为,乙对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对甲以抢劫罪(中止)、强制猥亵侮辱罪、盗窃罪实行并罚,对乙以抢劫罪(未遂)定罪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7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甲男和乙女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对夫妻财产分割一并作出了处理。判决生效后,债权人丙要求甲男和乙女清偿债务,则丙的下列主张成立的是()。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兄弟帮”,自封帮主,要李某等人发挥能动性,为“兄弟帮”创收。李某等人在6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孙某策划、参与抢劫一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
刘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强奸,后逃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甲、乙二人为儿时的好友,甲海外归来,并像年轻时那样用拳击打对方。不料甲一拳打到乙的肚子以后,乙感到有些不适,一个小时后即晕倒在地。甲急忙送乙去医院急救,但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乙脾肿大异常,因为受到甲一拳的外力冲击,脾破裂,在体内大出血而导致死亡。下列说法正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丙企业作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没有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
在我国,采取强制设立主义的法人是()。
随机试题
试述官僚制的优缺点。
在阴阳学说中阴阳消长是量变形式,其基本形式有()。
《南京条约》被迫开放的通商口岸有()。①广州②天津③厦门④福州⑤南京⑥定海⑦宁波⑧上海
Itisawisefatherthatknowshisownchild,buttodayamancanboosthispaternal(fatherly)wisdom—oratleastconfirmtha
在秋审制度中,“案情属实,但危害不大,可减刑或留待下年再作决定”的称为:()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按设定的类别进行登记,每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申请登记的类别不得超过______个。
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若工程进度款是按月结算,则第一步工作应是()。
下列不属于刑事警察主要职责的是()。
若有定义:intx=0,*p=&x;,则语句printf("%d\n",*p);的输出结果是
Mostworthwhilecareersrequiresomekindofspecializedtraining.Ideally,therefore,thechoiceofan【C1】______shouldbema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