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行政机关于2011年4月1日对王某作出了罚款决定,《罚款决定书》于4月3日送达王某,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既未告知王某诉权,也未告知其起诉期限。4月10日甲行政机关发现该问题后,于4月12日向王某送达了《补充告知书》。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对甲行

admin2013-03-06  21

问题 甲行政机关于2011年4月1日对王某作出了罚款决定,《罚款决定书》于4月3日送达王某,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既未告知王某诉权,也未告知其起诉期限。4月10日甲行政机关发现该问题后,于4月12日向王某送达了《补充告知书》。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对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届满日为(    )。

选项 A、4月18日
B、4月27日
C、7月3日
D、7月12日

答案D

解析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为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2)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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