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admin2019-01-14  29

问题 事件一中,发包方以通知书形式要求提前工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违约?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三中,发包方拒绝签认设计变更增加费是违约的。 [理由] 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意味着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款总额也会发生变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3lP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