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达不正确的是:

admin2010-10-30  15

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达不正确的是:

选项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答案D

解析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31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