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11-01  31

问题 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应判决宣告死亡
B、法院应判决宣告死亡,使冯敏与王慧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C、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判决宣告死亡
D、法院可以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宣告死亡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条件问题。宣告死亡除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外,必须要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以及与失踪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本题中,冯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但其妻只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而冯某所在单位只与冯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单位不具有申请人的资格,故人民法院只能判决离婚,不应判决宣告死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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