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赵某是夫妻,2019年,两人协议离婚,但是由于赵某没有工作又没有居住场所,双方就书面约定赵某再婚之前可以享有对两人现有房屋的居住权,双方对居住权办理了登记。同时该协议约定将张某所有的另外一栋房屋出质给银行,获取的出质贷款用于赵某的日常生活开销,贷款由

admin2023-02-22  17

问题 张某和赵某是夫妻,2019年,两人协议离婚,但是由于赵某没有工作又没有居住场所,双方就书面约定赵某再婚之前可以享有对两人现有房屋的居住权,双方对居住权办理了登记。同时该协议约定将张某所有的另外一栋房屋出质给银行,获取的出质贷款用于赵某的日常生活开销,贷款由张某清偿。则(          )。

选项 A、协议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应当认定为无效
B、赵某享有居住权
C、协议中设立质权的条款无效
D、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B,C

解析 赵某与张某达成的书面协议部分无效,部分有效。对于居住权的约定是有效的,因为《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十四章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内容和类型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对于居住权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将房屋出质给银行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我国民法不承认不动产质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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