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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甲、乙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
上海市甲、乙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
admin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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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市甲、乙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
选项
A、将货物交付给位于北京市的某商场代销
B、代销北京市某商场的货物
C、将货物移送本市乙店销售
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消费者
答案
C
解析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可以归纳为下列三种情形:(1)转移货物但未发生所有权转移;(2)虽然货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但货物的转移不一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3)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货物的转移也未采取销售的形式,而是用于类似销售的其他用途。对于总分机构的货物移送,限于“非同一县市”,甲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乙店,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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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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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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