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和乙是同事,二人因为某项目的主管权发生争执。甲在落选后将乙曾经患病的事实公开发布到微博上并了乙的现女友。乙发现后立即找到微博运营商要求其删除该微博。微博运营商直至1个月后才删除该微博。其间,乙的女朋友因此而与乙分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和乙是同事,二人因为某项目的主管权发生争执。甲在落选后将乙曾经患病的事实公开发布到微博上并了乙的现女友。乙发现后立即找到微博运营商要求其删除该微博。微博运营商直至1个月后才删除该微博。其间,乙的女朋友因此而与乙分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9-30
25
问题
甲和乙是同事,二人因为某项目的主管权发生争执。甲在落选后将乙曾经患病的事实公开发布到微博上并了乙的现女友。乙发现后立即找到微博运营商要求其删除该微博。微博运营商直至1个月后才删除该微博。其间,乙的女朋友因此而与乙分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应对乙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就乙扩大部分的损害,甲和微博运营商承担连带责任
C、微博运营商应对乙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D、微博运营商已将帖子删除,故不应对乙承担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网络侵权责任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甲在微博上泄露乙的隐私,理应承担侵权责任。本题关键是微博运营上的侵权责任认定问题,根据法条规定,在乙已经通知该网站的情况下,微博运营上理应及时采取措施将该帖予以删除,但直至1个月后才将该帖删除,使乙的损失扩大,对乙扩大部分的损害。微博运营商应和甲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q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逐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甲开发商将一套别墅分别卖给了乙和丙,因资金紧张甲又将该别墅抵押给了丁。因别墅未交付,甲又将该别墅租给了戊。因买卖、抵押、租赁而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与乙、丙的合同未进行预告登记,与丁的抵押办理了登记。甲再将房屋租赁给戊,且办理了租赁登
书法家仲某为某饭店题写了一条幅。该饭店未经仲某许可,将题词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包装上,为此,仲某诉至法院。依《著作权法》,仲某向被告提出的下述主张,成立的是:()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2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
甲乙为双胞胎兄弟,16岁时父母双亡,哥哥甲为弟弟乙上学而外出打工,直到乙大学毕业。10年后,甲购得婚房一套,准备结婚,乙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趁甲不在偷出甲的身份证,将其婚房按照市价卖给不知情第三人。因乙长相酷似甲,笔迹亦十分相似,房管部门将甲的婚房过户给不
甲借了乙的1台掌上电脑,价值10000元,乙拾得甲的1部数码相机,价值12000元,甲要求乙返还数码相机,乙要求甲返还掌上电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原告肖韦由和被告杨大来系同事关系,平时关系很好。2001年5月,被告杨大来为了同原告开个玩笑,起草了一份征婚广告,按原告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其年龄、身高、学历、工资收入、住房等情况,以原告的名义寄给《青年杂志》。2001年11月,《青年杂志》在“鸿雁往来”专栏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1年,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甲房地产公司在开发“玫瑰园”小区时与相邻的学校乙达成协议,乙20年内不得在校内兴建10层以上的建筑物,甲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作为补偿,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玫瑰园”开盘后很快销售一空。几年后,乙因招生规模扩大,为改善教学条件,在校内开工建造一栋15
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山叶"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山叶”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山叶”小轿车后售出,获利100万元以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19题)
随机试题
债券流通市场是()
Itisdifficulttounderstandthiskindof______calculation.
痉挛肌电刺激的频率和波宽为
男性,50岁,消瘦无力3个月,呕吐宿食,X线钡餐见胃小弯侧胃窦部有充盈缺损,应诊断为
下列职业危害因素与其可致职业病正确的对应关系是()。
下列关于集团法人客户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C公司年终利润分配前的股东权益项目资料如下:股本——普通股(每股面值2元,2000万股)4000万元;资本公积金1600万元;未分配利润金144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金20000万元。公司股票的每股现行市
PattieKovarsMarkVaught
OnwhichflooristhePersonnelDepartmentlocat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