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 Ⅰ.监管谈话,重点关注 Ⅱ.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 Ⅲ.没收违法所得 Ⅳ.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admin2019-01-16  27

问题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    )。
Ⅰ.监管谈话,重点关注
Ⅱ.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
Ⅲ.没收违法所得
Ⅳ.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选项 A、Ⅰ、Ⅲ
B、Ⅰ、Ⅲ、Ⅳ
C、Ⅰ、Ⅱ、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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