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形中,哪一选项不应当按数罪并罚处理?

admin2016-08-16  17

问题 在下列情形中,哪一选项不应当按数罪并罚处理?

选项 A、赵某在我国境内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又以暴力抗拒缉私
B、郝某参加恐怖组织,又实施杀人行为
C、曾某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又以暴力抗拒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的检查
D、司法工作人员谭某因受贿而对一起民事案件枉法裁判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故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故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故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对D选项中的谭某应按照民事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处罚。故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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