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甲在外出看电影时不慎将新买的手机丢失,价值5000元。甲于2月15日在微博上发布寻物启事,称若有人捡到手机并归还,自愿支付酬金2000元。手机被乙捡到,但乙未看到甲发布的微博,乙将手机卖到了旧货商店。3月15日,丙在二手商店以市场价购买了该手机

admin2021-11-18  66

问题 2月14日,甲在外出看电影时不慎将新买的手机丢失,价值5000元。甲于2月15日在微博上发布寻物启事,称若有人捡到手机并归还,自愿支付酬金2000元。手机被乙捡到,但乙未看到甲发布的微博,乙将手机卖到了旧货商店。3月15日,丙在二手商店以市场价购买了该手机。3月30日,丙又将手机丢失,被丁捡到。丁看到甲发布的微博信息后,与甲联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甲未支付酬金,丁是否有权不交付该手机?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丁无权不交付手机。因为归还遗失物是拾得人的法定义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nE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