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12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原价16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

admin2012-06-09  22

问题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12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原价16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

选项 A、按6%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4%简易办法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
D、不缴增值税

答案C

解析 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而小轿车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购进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销售时就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mp1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