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11-19
30
问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
答案
D
解析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同犯罪人协同犯罪,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应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即所谓“一部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甲、乙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均应对丙的重伤负责,故A、B、C均错误,D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m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材料一:其刑部见监重犯每岁一次朝审。刑部于霜降后,摘叙紧要情节,刊刷招册,送九卿各官如秋审例。霜降后十日在金水桥西会同详审,分情实、缓决、司衿,具题请旨。其情实者,俟命下之日刑科三复奏,皆经御定。大学士承旨硃笔勾决,其余仍监固。——《清朝通志.刑法略四》
汉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是()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律制度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国家为实现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称为()
信用卡诈骗罪,就是指利用信用卡、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 ( )
留置权的产生基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某甲和乙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月底将一部行驶3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
保护期限为20年的知识产权是()。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
随机试题
李白《行路难》(其一):__________,今安在?
A、ABC时间管理法B、四象限时间管理法C、记录统计法D、拟定时间进度表E、区域管理法把时间分为整体、阶段和瞬时三种情况来进行管理的方法是
陈和韩共有4间房屋,租给刘开办一商店。现韩为担保对丙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4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丙,该抵押已得到陈同意,并在通知了刘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总会计师可由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 )发布的《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对我国统计系统的建立和统计工作的开展起了决定性作用。
期货从业人员在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前,应当了解投资者的()。
给定材料1.创客是指利用开源硬件和互联网将各种创意变为实际产品的人,他们将制造业搬到了自己桌面上,电子服装、健康手环、智能手表、导电墨水、食物烹饪器等等,用户能想象到的产品都有可能在创客手中实现。创客在带有加工车间和工作室功能的软硬件开放实验室(
下列关于报表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Mr.Reeceisinterestingoldman.Mr.Reeceworked【C1】________afarm.Heandhiswife【C2】________alotofthingsandtheyhad
IsJohncomingbytrain?Heshould,buthe______not.Helikesdrivinghisca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