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题)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题)
admin
2018-07-30
33
问题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题)
选项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答案
B
解析
对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A项正确。犯罪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B项错误,C项正确。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害两个以上的直接客体,如以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的,不仅侵害财产权还侵害人身权,就属于复杂客体的犯罪,D项正确。答案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m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的是()。
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某女婴,出生7个月,2008年10月7日因发烧去甲市医院门诊部治疗。医生周某问明病情后即开处方,并为婴儿臀部肌肉注射一针,药品名不详。婴儿回家后持续发烧多日,此间曾经他人注射治疗,并在婴儿臀部留下四个针眼,但婴儿高烧仍不退。2008年10月8日下午人住乙省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只会说话的鹦鹉质押给乙,作为甲债务的担保,在质押期间,乙的朋友丙来到乙家,尽管乙多次叮嘱丙不要碰鹦鹉,但由于丙看到鹦鹉后甚为喜爱,便擅自将鹦鹉从鸟笼中取出亲吻鹦鹉,被鹦鹉啄伤了鼻子。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3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3个月内付款。到了3月1日,甲发现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甲于是停止交货。乙得知后向甲声称愿意以自己的一幢大楼抵押给甲,该大楼的价值远在货款之上。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只要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13年真题)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
(2014年真题)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
随机试题
亚里士多德把一人掌权的正常国家称为()。
假设群体又称()
需要制备蒙片的检查方法是
可消除沟通障碍的护士行为是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混凝土框支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发现后不准该生再带手机到学校。这种做法属于()(济南天桥)
把1,2,3,4,5,6分别填入下图所示的表格内,使得每行相邻的两个数左边的小于右边的,每列的两个数上面的小于下面的,则共有()种填法。
familycinemadoctorhospitalfriendpartyAmericanworkbusyfreeIworkedfrommorningtonigh
WheredoesthefinancialsupportofElectroOpticSystems’lasertrackingtechnologycomefrom?
A、Keeppractising.B、Havearest.C、Stoptryingtobeasuperstar.D、Tryotherkindsofsports.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