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报了多起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公安民警内心引起强烈的思想震撼,做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下列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正确的有( )。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报了多起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公安民警内心引起强烈的思想震撼,做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下列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正确的有( )。
admin
2020-11-25
37
问题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通报了多起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公安民警内心引起强烈的思想震撼,做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下列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正确的有( )。
选项
A、民警张某私自放亲属出境,受到开除处分
B、民警王某在工作中多次对群众行为粗暴、故意刁难,受到撤职处分
C、民警赵某在工作中以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且未出具任何票据,受到记大过处分
D、民警李某擅自在公安信息网开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网页,受到警告处分
答案
A,D
解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二)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四)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五)私放他人出入境的。”民警张某私自放亲属出境属于私放他人出入境的,应给予开除处分。故A项正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务令》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一)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二)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三)非因公务着警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应给予警告处分。故B项错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二)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等证件、牌照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应给予开除处分。故C项错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违反‘一机两用’规定,将公安信息网及设备外联其他信息网络,或者擅自拆除监控程序、逃避监控、扰乱上网注册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故D项正确。故本题选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kx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处罚。
下列关于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说法,错误的是()。
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有别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其最大的不同体现在()。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这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中的哪一项?()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
派出机构具有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关键证人甲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情节严重,经院长批准,可以处()日以下的拘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机构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包括()。
随机试题
视网膜视部的神经部由三种细胞构成,由外向内依次为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和③____________。
在课税对象既定的前提下,税收的负担程度和政府课税的程度主要体现在______上。
A.卵泡发育B.抑制卵母细胞成熟C.排卵D.子宫内膜发生增生期变化LH能引起
A.温中补虚,理气健脾B.温经散寒,养血通脉C.温中祛寒,补气健脾D.温阳补血,散寒通滞E.益气温经,和血通痹理中汤的功用是
物价持续下跌时,期末存货价值最大的是()。
如果A公司与B公司之间采用交叉控股方式进行资产重组,那么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最高上限是A公司净资产的60%。( )
垂直思考法,即按照一定的思维路线或思维逻辑进行的、向上或向下的垂直式思考方法。这是一种头脑的自我扩大方法,以思维的逻辑性、严密性和深刻性见长,它一向被评价为最理想的思考法之一。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应用了垂直思考法的是()。
我国国内学者开始撰写教育学科方面的教育科学等著作,表现出由介绍、翻译转向以评述为主,联系中国教育时机来著述的特点,这发生在()
Ilearnedhowtoacceptlifeasitisfrommyfather.【C1】______,hedidnotteachmeacceptancewhenhewasstrongandhealthy
Theproposalthat____________(商店星期日也应该营业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