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为美国人,因在中国犯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起诉到某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dmin2014-05-30  28

问题 汤姆为美国人,因在中国犯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起诉到某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法院准许汤姆委托其美国好友著名大律师查里斯作为其辩护人,但规定查里斯不许以律师身份辩护,法院只将其作为普通的辩护人
B、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汤姆以合议庭中的某一审判员为受害人的大学好友为由向法庭申请其回避,该法庭以汤姆不享有此诉讼权利为由驳回了其回避申请
C、该法庭驳回汤姆回避申请的决定书使用中文书写,并附有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英文文本
D、该法庭要求汤姆承担翻译的费用

答案A,B,C

解析 A项错误,因为根据《刑诉解释》第33条的规定,只有外国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委托担任辩护人方可准许。B项错误,因为根据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原则,汤姆和我国的诉讼参与人一样同样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法院却剥夺了其权利。依《刑诉解释》第319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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