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1970年8月出生;乙女,1974年3月出生。甲男的父亲是乙女母亲的亲堂兄,双方父母从小就给两人订下了“娃娃亲”。1991年,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甲男与乙女举行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此后也一直未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生活当中,双方因性格不合而矛盾渐

admin2009-05-14  46

问题 甲男,1970年8月出生;乙女,1974年3月出生。甲男的父亲是乙女母亲的亲堂兄,双方父母从小就给两人订下了“娃娃亲”。1991年,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甲男与乙女举行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此后也一直未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共同生活当中,双方因性格不合而矛盾渐生。1998年,甲男向乙女提出分手。关于甲男与乙女婚姻的效力,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婚姻有效,是事实婚姻
B、婚姻不存在,为非法同居关系
C、婚姻无效,因为双方为近亲关系
D、婚姻无效,因为未达法定婚龄

答案2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朱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规定,截至1994年2月1日,乙女仍然未达到《婚姻法》第6条规定的20岁的法定婚龄,且双方一直未补办登记手续,双方关系应该属于非法同居。只有B项是正确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甲男与乙女并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存在不能结婚的近亲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j8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