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因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8年7月1日,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8年4月1日,长江公司与甲公司订立一份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价款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

admin2019-08-28  29

问题 长江公司因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8年7月1日,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8年4月1日,长江公司与甲公司订立一份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价款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长江公司,交货日期为2018年4月1日,付款日期为2018年9月1日;在长江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截至2018年7月1日,长江公司已经支付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长江公司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
(2)2017年11月,长江公司向乙公司租用塔吊一架,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8年5月,长江公司以10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塔吊售与知情的丙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乙公司获悉该塔吊已被长江公司卖给丙公司后,要求丙公司返还该塔吊,遭到丙公司拒绝。
(3)2017年12月,长江公司向丁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
2018年6月5日,该挖掘机在火灾事故中受损,获得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长江公司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已经交付长江公司。丁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及时支付剩余货款40万元,管理人能否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提出抗辩?若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余款40万元,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的,甲公司能否主张取回设备?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管理人不能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提出抗辩。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或履行其他义务。 ②甲公司有权主张取回该设备。根据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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