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某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理期间,董某提出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证人周某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另有随案移送的账簿一册、存折一本,用以证明董某贪污的细节和数额。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dmin2009-03-10  23

问题 董某涉嫌贪污罪被移送某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理期间,董某提出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证人周某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另有随案移送的账簿一册、存折一本,用以证明董某贪污的细节和数额。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选项 A、董某的有罪供述
B、根据董某供述找到的账簿
C、周某的证言
D、根据周某证言找到的存折

答案A,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1条的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A、C项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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