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具有行政主导的特点,其表现有( )(2016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6题)

admin2018-07-30  45

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具有行政主导的特点,其表现有(    )(2016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6题)

选项 A、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
B、行政长官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任免立法会议员
C、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
D、行政长官对立法会通过的法案有相对否决权

答案A,C,D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C项正确。第4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50条的规定处理。第5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D项正确。第7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A项正确。香港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B项错误。本题应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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