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9题)

admin2017-03-09  33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9题)

选项 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
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
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此可见,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三种一审民事案件中,第一种为涉外案件,而后两种则既有可能是涉外案件,也有可能是非涉外案件。因此,中级法院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选项A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此可知,无论是哪一级别的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都可以有陪审员参加,因此,选项B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对此,《民事诉讼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由此可知,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是在遇有《民事诉讼意见》第188条规定的情形时,也可以径行判决或裁定。因此,选项C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由此可见,两审终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当中级法院作为二审法院时,其作出的判决才是生效判决,而当其作为一审法院时作出的判决是否为生效判决则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即只有在法定上诉期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的判决才是生效判决,如果在法定上诉期内当事人提出上诉,那么中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则不是生效判决。因此,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的难点在于选项B,该选项是对合议庭组成形式的考查。由于我国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合议庭的组成因案件审理程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此我们对其组成形式做一总结,以便考生比较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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