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admin2022-10-10  22

问题 某居民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选项 A、310.00
B、349.84
C、394.84
D、362.00

答案D

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8%=24(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1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300+42+5+15=3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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