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 )。

admin2014-10-17  43

问题 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    )。

选项 A、并科原则
B、吸收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折中原则

答案D

解析 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四种:(1)并科原则(相加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2)吸收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刑吸收轻刑的方法,仅以最重罪的宣告刑作为执行的刑罚。(3)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的刑罚。(4)折中原则,是指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单纯采用并罚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上述几种原则,以分别适用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结构的合并处罚原则。关于数罪并罚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可见,上述规定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吸收原则为补充的并罚方法。另外,《刑法》第69条第2款还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该款规定的是并科原则。因此,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折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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