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韩国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5年3月2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办理了恢复优先权手续,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日是2014年2月14日。该PCT国际申请于2016年8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10-29  23

问题 申请人在韩国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是2015年3月2日。申请人在国际阶段办理了恢复优先权手续,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日是2014年2月14日。该PCT国际申请于2016年8月1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如果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专利权的期限自2014年2月14日起计算
B、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增加一项新的优先权,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4月11日
C、对于一项因在国际阶段未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进入声明中仍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而被视为未要求的优先权,申请人可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请求恢复该项优先权
D、如果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件中国国家申请,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

答案C,D

解析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该国际申请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因此,本题中,专利权的期限应当自2015年3月2日起计算,故选项A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1节中规定,进入国家阶段不允许提出新的优先权要求。故选项B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5节中规定,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后,由于下述情形之一导致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请求恢复要求优先权的权利:(1)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进入声明中仍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号……故选项C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6节中规定,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故选项D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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